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林明) 日前,我市出台《福清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新,是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施行河长制,要完成四大任务,主要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据悉,《方案》主要内容为一个目标、四项原则、四大任务、五级架构、六个机制。一个总体目标是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四项原则是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四大任务是指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42亿立方米以内;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0.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67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2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8%以上。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到2020年,全市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90万头以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全市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东张水库等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到60%以上,7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到2018年,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到2020年,全市建成安全生态水系86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41.85% ,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为确保四大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市依靠五级架构网络健全水系管理。五级架构指的是设立省级、福州市级、福清市级河长河段长、镇街级河长、村级专管员,成立河长办公室。张帆市长担任福清市级河长,副市长潘俏黎、高双成、陈代祥、赖家洪担任副河长;福州严可仕副市长担任龙江流域河长,副市长潘俏黎、高双成、陈代祥、赖家洪兼任龙江流域福清段3个段的河段长;并分别担任太城溪、虎溪、大北溪、关溪、一都溪、渔溪、大坝溪、迳溪、三叉河(秋芦溪)的河长。市水利局局长林爱光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起镇街河长、河道专管员、河长制办公室和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建立起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确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