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8月17日讯(记者:林翔) 为更好地推进河长制落实,8月15日下午,福州市委常 委、福清市委书记王进足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听取我市河长制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河长、 河长办职责及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部署下阶段督查检查工作。市领导张帆、王建生、高双成、陈代祥、 赖家洪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2月底,全省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后,我市迅速成立了市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制订了市镇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组织构架体系,由市长张帆担任总河长、4名副市长分别担任各条市级河流河长,各条市级河流流经的镇(街)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河段长。目前,我市共有包括龙江、迳江、淘江在内的12条河流列入市级“河长制”管理体系,涉及河流全长约227公里,其余200多条分布广泛、流域面积较小的河流按照所属行政区划列入镇街“河长制”管理体系。
王进足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我市全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不仅可大大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而且水质的达标提升也将促进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优质优产,从而带来可观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针对下一阶段督查检查工作,王进足要求,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要全面健全河流档案,制订河流治理对策,进一步细化河流治理负面清单和“两单一表”,为后续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要落实生态环保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着力整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探索建立水质提升应急机制,全面推进小流域水质提升。
就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王进足强调三点意见:要创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江、河、沟数据库,将责任固化到人,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完善制度,加快推进巡察制度、清障制度、保洁制度、考评制度建立,真正做到有人办事、任务明确、常态长效、奖惩分明;要强化措施,细化治理专项,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单位,提供要素保障,促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为实现河畅水清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