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源地为湖北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再额外给予一次性补助……连日来,福建省在此前实施的一系列对湖北帮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湖北籍毕业生以及其他劳动者,出台倾斜政策支持其在闽就业创业。
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根据日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台的文件,福建省将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对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再额外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各类招聘方式引进湖北地区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工作,支持企业引进湖北地区及湖北籍工科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聘用补助。鼓励各地在组织社区服务人员招聘时,将相关名额向湖北高校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倾斜。
在给予各类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的同时,福建省还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对湖北籍其他劳动者的就业支持力度。
对企业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等组织湖北籍劳动者开展跨区域劳务输送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相关创业孵化基地为承租的湖北籍创业者减免租金,发放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开发遴选优质家政岗位,定向推送来闽从事家政行业的湖北贫困县贫困人员等。
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湖北籍参保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