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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发布 符合条件的福清企业可申报

2021-06-09 10:38:48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6月9日讯(记者 林明)日前,福清市工信局转发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第二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的申请对象包括在福州注册登记、生产并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和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企业(须有软件产品著作权)。

据悉,申报福州名优产品目录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效期内)之一:获得工信部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省和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市优秀软件产品等称号之一的产品;荣获国家部委、全国性社会团体、省、市政府授予的综合类示范、试点、标杆等荣誉的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市产品质量奖、市知名商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级龙头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工业新增长点项目企业。

申报福州名优产品目录的企业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申报的产品需提供工商部门对申报产品品种的具体认定;产品具有有效的商标;企业近2年内未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关于重大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且其他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成;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福清市工信局运行科,联系电话:1385018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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