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实施“爱心保险”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计生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爱心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参保。保险费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40元/年,二女绝育家庭70元/年,由市政府出资投保。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的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父母(或指定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保障项目内容包括: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障,3周岁以内的按5000元给付保险金,3—6周岁按1万元给付保险金,6周岁以上的按2万元给付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在新农合保障之外,另按合约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给付3000元;第一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障,在新农合保障之外,另按合约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最高给付2万元;第二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障,第一被保险人在3周岁以下的或3周岁以上的,第二被保险人身故的,分别按每人2.5万元、2万元给付保险金。
据统计,目前,我市约有农村独生子女户26678户,二女户4997户,市财政将为实施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出资投保141.71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