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5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或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记者 郑昭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