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0月10日讯 今年10月是福建省第35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9月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镜洋镇西边村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当天,工作人员向群众分发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宣传材料,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重点讲解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引导全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环保袋200余个,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保护意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各林业站和护林员加强野外日常巡护管理,并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校、景区等,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