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陈凯婷)记者近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清管理部获悉,住房公积金办理新增了14项“跨省通办”事项,实现“规定项+自选项”双轨并行,进一步满足了缴存人异地办事需求,破解异地业务办理堵点痛点。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增至27项,主要涉及缴存类业务13项,提取类业务11项,贷款类业务3项。其中,缴存类业务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汇缴、补缴、单位缴存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单位申请个人账户封存、个人申请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缴存基数调整。
提取类业务有:正常退休、提前退休、离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出境定居、购买自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偿还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类业务有: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账户。
通过“跨省通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分为全程网办和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形式。其中,全程网办是由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办事群众,通过账户属地中心指定的线上渠道办理。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是无法通过“全程网办”办理的,办事群众可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办事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通过“两地联办”“代收代办”形式办理。
自“跨省通办”业务开展以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福清管理部“跨省通办”事项办结率达100%,满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下一步,福清管理部将继续聚焦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业务需求,让更多缴存职工感受到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快捷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