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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4-04-16 10:54:12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学会识别人民防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空袭警报信号并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检验我市防空警报预报警能力,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榕政〔2024〕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各园区、镇(街)、农场及市直各单位应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试鸣防空警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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