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月28日讯(记者 林明)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各工业企业可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2021年福州市工业龙头企业,申报截至2月1日。
日前,市工信部门向全市工业企业发出申报福州市工业龙头企业的倡议,旨在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影响力、产业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引领作用,为我市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港湾城市进一步筑牢产业之基。
据介绍,2020年营业收入达10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集团)可申报超大型龙头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达1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集团)可申报大型龙头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可申报龙头企业。
申报企业需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为:2021年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企业2020年12月份产值(B204-1)和财务(B203)(加盖单位公章);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申报,包含其对外投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其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的,还需提供股权或出资证明相关材料;企业信用承诺书。
据悉,凡是评选上龙头企业的工业企业,政府将在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包含领导挂钩服务、把企业良好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并给予经费研发补助、税收补偿、加大引才扶才力度、用地用气用电环保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开拓市场、以商招商等多个方面的奖励。
“我们积极鼓励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就是要鼓励龙头企业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迅速提升企业规模,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争创各类品牌荣誉,力争入围中国企业500强。同时,也推动我市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跨界融合和链式发展,为福清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相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