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

调整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2024-10-17 10:56:26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0月17日讯(记者 陈凯婷)10月15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10月15日起实施。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原政策规定,缴存人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产权面积为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新政策调整为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原政策规定,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新政策出台后,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
推荐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