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1月5日讯 (记者 陈生)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市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探索推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交通志愿服务的考察机制,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考量标准,提升类案办理质效,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3月底,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司法解释,段某某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不适用缓刑。想到年近八旬的父母无人照顾,段某某懊悔不已,他表达了对适用缓刑的强烈渴望。经综合考量后,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实施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要求其在我市十字路口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
“段某某表示,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后,他充分体会到交通警察的辛苦,也深刻体会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市检察院检察官吴雯说,今年4月初,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意见》,共设置了三种服务类型,犯罪嫌疑人除了要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外,还要到“福清交警微发布”公众号平台,以及在客运站、社区等场所进行现身说法。
“不同类型的交通志愿服务可以累加适用,按比例折抵,并按考察表现,设置好、一般、差三个评分等级,根据犯罪情节情况,犯罪嫌疑人在10日内完成60分至90分不等的任务。”吴雯说,段某某格外珍惜这次当志愿者的机会,在每天的文明交通劝导中,他都尽心尽责,最终获得最高等级的评分,仅用5天就完成了任务,以实际行动为自己争取到缓刑的机会。
据了解,市检察院是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单位,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是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探索实践,也为该院在司法办案和保护社会公平中寻找连接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开辟崭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