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7月26日讯(记者陈心怡 )为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机制在水生态建设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7月19日,福清市检察院会同福清市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当天,巡河人员首先现场察看大坝溪星桥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新功能区企业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要求充分利用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机制,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合力,构建配合密切、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新格局。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日常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调查取证配合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协作配合。抓住工作重点,对监督发现的相关责任单位在工作制度、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形成治河护河工作合力,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