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7月7日讯(记者 滕端钦)为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保便民服务向纵深发展,日前,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优化提升了“全市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
在“全市通办”方面,除纳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外,其他医保服务事项都可跨地区办理。参保群众选择到医保窗口现场办事的,不受参保地、户籍地限制,可向任一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对列入“全市通办”服务的事项,可通过“现场指导+全程网办”“自助机办理+现场出件”“当场受理+现场反馈结果”“跨地区收件初审+寄递服务”等服务模式办理。
在“省内通办”方面,各管理部设置“省内通办”服务专窗,同时承载“异地代收代办”功能,实行“现场指导+全程网办”“异地收件初审+寄送服务”服务模式办理。同时,参保群众在省“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可自助办理“省内通办”事项。
在“跨省通办”方面,目前共涉及医保事项共8项,可通过“全程网办”为主“邮寄办”为辅等形式实现。省外办事群众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由管理部窗口现场指导办事群众“网上办”业务,需要与省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沟通协调的,协助做好业务衔接。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由管理部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办结。
办理“全程网办”事项,可登录闽政通APP、e福州APP进入“医保服务”,或关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扫二维码按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