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典型问题。
1、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利清以借款为名受贿和违规借贷收息问题。2005年至2017年,王利清利用担任仁寿县副县长、青神县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管理服务对象余某、胡某某、余某某等在工程项目取得、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以借款为名收受贿赂135万元。先后向管理服务对象余某某违规放贷330万元,获取高额利息700万余元。王利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利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丹棱县城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原主任李静违规借贷收息问题。2015年,李静利用担任丹棱县供排水公司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以亲属的名义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孙某某50万元,约定月利率2%,2016年将月利率提高为2.5%,获取利息19万余元。李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李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原成眉石化园区党工委书记周荣华违规借贷收息问题。2014年,周荣华利用担任成眉石化园区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韩某某270万元,约定年利率36%,获取利息112.4万元。周荣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周荣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蹇峰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6年至2017年,蹇峰担任彭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期间,向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借款400万元,约定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2017年8月借款合同到期,蹇峰归还了400万本金,但未支付利息。蹇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蹇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