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月23日讯 点烟花、放爆竹是春节期间不少市民过节的传统,烟花爆竹燃放需要注意什么?近日,我市发布最新限放规定。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南岭镇马斜村、梨洞村和城头镇南冲村;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市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市中心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范围为东至清繁大道——融宽环路,南至创业大道南侧200米,西至福政路,北至清繁大道——狮山隧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农历腊月二十九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可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市应急局举报电话:85223448。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