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福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及福清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全市干部群众的学习力、创造力,进而形成更强的竞争力,加快福清发展和海峡西岸中等港口工业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4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0〕3号),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榕委办发〔2010〕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福清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以提升学习能力、提高知识素养为基本要求,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努力方向,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以下简称“双创双争”活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福清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二)主要原则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准确把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赢得新发展,着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福清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实践。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坚持领导表率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持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坚持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促进广大党员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营造宽松环境,鼓励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
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研读经典著作结合起来,同认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我市改革开放的经验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和宣传普及,切实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促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一实践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在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做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围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加强理论阐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不断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积极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立足工作岗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五)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三个切实”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福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刻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福州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六)认真总结福清撤县建市20年以来经济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回顾总结撤县建市20年以来,福清人民发挥开放融合,拼搏争先的新时期福清精神,把福清建设成为一座初具规模的中等港口工业城市的发展历程;认真总结福清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发挥近台、多侨、山海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起飞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福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融入海西发展大局,创造的令人瞩目的“福清速度”和“福清效应”,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的地域特色与发展模式。不断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不断研究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攻坚克难、应对复杂局势的磨练中发展壮大。
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和途径
(一)积极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运用好过去组织学习的有效做法,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加强和改进党委 (党组)中心组学习,继续发挥“学习、调研、研讨、决策”“四位一体”的功能作用,坚持以市委中心组的学习为龙头,以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规范管理,增强学习效果。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务虚研讨,深入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深化学习成果,使学习研究与科学决策、解决问题、推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加强和改进形势政策教育、主题宣讲、专题讲座等学习教育方式,深入解读国家发展形势和中央、省委、福州市委及福清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面对面地解答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努力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和改进在线学习、网络互动交流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置学习教育专栏,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
(二)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充分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普遍建立完善和运用“党委中心组、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玉融大讲坛、基层党课、网络平台、理论宣讲队伍、主题活动、传统教育、大众文化活动、理论研究基地”等载体,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强素质、作表率”为主题的“月读一书”活动。以各种重大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以“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人物事件纪念日以及传统节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社科普及宣传周、全民阅读工程、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和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拓展学习阵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校、玉融大讲坛等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省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福清市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传播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宣讲队伍在基层形势政策教育中的作用,通过理论进基层宣讲团,深入解读国家发展形势和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基层宣传文化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层理论联系点、农村文化中心、农家书屋、街道社区读报点、读书会、老年大学等学习教育阵地,形成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终身学习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福清新闻网”、“福清党建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的优势,在主页设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专栏,不断拓宽理论学习的层面。乡镇及市直单位要主动创新,拓展学习渠道,着力打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品牌。
(四)努力健全学习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融委办[2009]5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保证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保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要带好头作学习辅导讲座,每年都要有计划地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学习辅导。建立健全学习服务保障制度,配齐配强学习秘书,协同党委(党组)制订和落实好学习计划,协助搞好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建立健全学习调研讲课制度,坚持推进学习调研的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自己的工作分工拟定课题,进行调研,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和咨询机构参与课题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交流,领导干部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至2篇。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及考勤,保证学习的出席率,强化考勤意识,处理好工学矛盾。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和奖惩制度,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在职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业务、晋职和理论培训等,科级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落实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个人自学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制定好自学计划,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科技、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知识。积极倡导领导干部“月读一书”活动,并做好读书笔记,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信息反映等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中。
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按照党的组织体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协调统筹、加强督促,确保指导到位、投入到位、服务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加快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投入,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并形成各自特色的学习品牌。乡镇农村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农村党组织活动;街道社区要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党组织活动;机关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活动;学校要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学校党组织活动;企业要围绕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党组织活动。注意抓好离退休党员、偏远地区农村党员、两新组织中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努力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党员。要坚持推行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工学矛盾”,不断增强学习的成效。
(三)精心筹划,严格考核。市委成立学习型党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的对各党委(党组)学习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在督促检查过程中,着重要对各级党组织在创建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载体活动、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学习氛围、学习成效、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对党员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考核。每次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并纳入量化考核范围。各级党组织要参照市委《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动员部署,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措施和办法,明确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要不断健全各种学习制度。各党委(党组)应在每年1月底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及时报送各个阶段学习信息和动态。
(四)营造氛围,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市属新闻媒体要开辟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重要举措,宣传我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的学习体会、实际行动,在全市上下营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发挥学习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双创双争”先进评选活动,从不同战线、不同系统、不同行业,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典型人物的感人事迹,不断扩大典型的标杆和辐射效应。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