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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2010年第二次学习

2010-03-16 10:55:59   来源:  

中心组学习2

时间:2010224日星期三上午830

地点:人民会堂

人员:市四套班子领导

主持人:林贤

内容:市委迅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明确行为规范 强化制度约束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近日,我市认真组织学习,迅速传达贯彻中央、全省、福州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陈大强指出,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范,223日召开的中央和全省、福州市电视电话会议,是一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此次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颁布的《廉政准则(试行)》执行了近13年的基础上,立足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的成果,是中央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廉政准则》,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和省委书记孙春兰,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福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廉政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纲领和处事指南,明确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自觉强化制度约束,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就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工作,陈大强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规范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廉政准则》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率先垂范,洁身自好,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要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廉政准则》条款内容,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福州市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福清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起来,与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要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句逐条地学习《廉政准则》原文,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以及使用范围。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开辟专题专栏,深入宣传《廉政准则》,营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教育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具体要求。

  四要切实完善配套制度。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针对我市发展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现状,把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及时研究突出问题,不断完善配套制度,有效发挥制度的整体效应,加快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五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要完善《廉政准则》执行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要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民主生活对照检查,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纠正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廉政准则》全面贯彻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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