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民政局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式,创新“三级联动机制”,着力搞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行之可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基本情况:2018年至今,在儿童福利机构内供养38名弃婴儿童;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6人次,其中联系由亲属接回的3人,在被救助的流浪少年儿童中以14-17岁儿童居多。
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把三级联动机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为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福清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设置工作人员4名、床位12张。要求各镇(街)设立救助管理负责人及联络员,各镇(街)所辖村(居)各配备1名报告员,层层压实责任制,按照三级联动的工作职责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同时,依托步行街社区设立“临时避寒点”。把购置棉衣套装等救助物资,分发到“临时避寒点”,形成组织完备、运转高效的救助管理体系。
(二)部门配合、齐心协力,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关爱功能。我们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未成年人情感关爱、教育帮扶、志愿活动等方面的活动。比如,定向孤困儿童救助,定向情感慰问和康复咨询等,加强社会组织探索未成人志愿服务有效机制,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积极引导他们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
(三)制度完善,机制有效,维权保障全面推进。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制定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点,对创城测评期间进行工作部署并签订责任书,工作形成年初有计划、有部署,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机制有运行的格局。在院内开展儿童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服务,保障院内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长大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收养。同时,加大保障工作力度,对散居儿童下达每年900元补助,扶助儿童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