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17日讯 (记者:陈希龙)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不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平时基本生活,还努力安排好他们节日期间的生活。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向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发放各类补助金约6465.1万元。其中,低保金约4610.5万元,低保金额再创新高;元旦、春节及中秋节补贴约1471.6万元;一至三季度物价补贴约383万元。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使城乡低保工作有章可循,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都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审核,做到农村、城市低保对象有出有进、保障金额有增有减。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城乡低保户手中。
据了解,今年第四季度,我市享受低保(含五保)待遇对象共7531户14659人,其中,城市低保家庭782户1411人、农村低保家庭5795户12294人、农村五保户954户954人。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具体为:城市低保多人户每人每月430元、单人户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60元,均实行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月580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700元,实行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