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2月3日讯 (记者:陈仁杰 实习生 陈惠婷)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福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局和各纪检监察组织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新面貌,取得了以下成果。
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服务保障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的实施意见》,开展对加快实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5年行动计划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福清市宜居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并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依法依规提出监察意见建议460多条。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抓住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共计7260多条,并以组织开展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的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
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6次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督查127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3份,先后立案查处了市计生局以工会活动为名发放购物卡;市建新水库组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市实验高级中学校长陈章照等人公款消费、公款送礼问题;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存善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市白鸽山垦区管理中心主任林坤明违规领取补贴、公车私用问题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12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涉及乡科级干部8名。
2014年11月,由市纪委主要领导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提醒的方式,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约谈8个单位主要领导。12月,省纪委下发《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将我市查处的建新水库管理处主任陈生、原主任林坤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违纪问题作为5个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之一,在全省予以通报,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