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4月4日讯(记者:陈生)记者昨天从市殡葬管理所了解到,清明节期间,为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据介绍,凡在我市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火化;严禁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土葬用品;严禁非法新建、修建、扩建坟墓和乱埋滥葬,坚决拆除“活人墓”“豪华墓”等违法违规乱建坟墓;严禁将骨灰埋在非公墓区;严禁非法中介、非法营运车辆接尸外运火化及其他扰乱殡仪服务市场等行为;严禁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提供殡仪服务过程中向丧属索取或收受红包、香烟及其他物品。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非法中介、非法营运车辆接尸外运火化及其他扰乱殡仪服务市场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1-85215591、0591-85287201)。
据了解,今年城区7个街道及江镜华侨农场的祭扫活动统一安排在市殡仪馆进行,时间为4月3日至4月12日;其他17个镇的祭扫活动安排在相关镇、村骨灰堂进行,临时寄存于市殡仪馆思亲堂内的骨灰,按规定须于3月31日前移存至相关镇、村骨灰堂。
另据悉,4月5日至4月7日为祭扫高峰期,为确保安全、交通顺畅,市公交公司临时增开水南糖厂口途经下梧、霞楼、苍霞至市殡仪馆的免费专线公交车,负责往返接送前往祭拜人员。在苍霞村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福乐家园、亚商奥特莱斯(备用)将设立临时停车场,并有公交车专门往返殡仪馆接送祭拜人员。请前往市殡仪馆参加祭扫活动的市民勿自行驾车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