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福清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林德发、林风等37人和被告单位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项罪名一案。主犯林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林德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在该案经过福州中院二审判决生效两个月以来,福清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立即成立执行专案组,启动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全面调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了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2019年4月11日上午8时,福清法院开展涉黑案件、涉案车辆强制执行行动。福清法院陈敏副院长担任现场总指挥,薛叶兴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调度,阳下街道领导、派出所民警、北林村委会干部到场协助执行。执行干警兵分5组,前往被执行人林风家中,对其名下已被查封的5部车辆予以扣押。现场实施组成员在确认车辆情况无误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将车辆拖走。随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沟通,对扣押笔录、物品清单予以确认并签字画押。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9人,车辆8部,扣押5部车辆。
在福清法院党组的精心部署下,执行干警勇于亮剑,重拳出击,艰苦奋斗,最终促使该起涉黑案件执行取得阶段性胜利,沉重打击了黑恶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截至目前,福清法院已查扣涉案车辆9部,房产4处,查询50余个银行账号300余次,冻结银行账户、股权共计3000万余元,冻结林权6800余亩。
接下来,福清法院将启动网拍程序,对扣押车辆第一时间进行拍卖,并继续依法处置其他涉案财产、依法追缴、没收其他财产。
福清法院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