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3日,网络上出现关于福清市第四医院(渔溪镇中心卫生院)收治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传言,此传言不实。现将情况声明如下:
2020年1月23日10:10,福清市第四医院发热门诊接诊一名来自武汉的患者,有发热伴干咳等症状。福清市第四医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接诊该患者,并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经采样送福州市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判定为乙型流感病例,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能。
以上为该患者诊疗情况的说明,请广大市民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各种未经查实的信息,避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