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3月27日0-24时,福清市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布基纳法索病例。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疑似病例0例。
截至3月2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在院治疗1例),为布基纳法索病例。
新增病例:何某某,男,20岁,现住址福清市江镜镇。3月20日乘坐航班ET936布基纳法索至埃塞俄比亚,当天23时乘坐航班ET608埃塞俄比亚至香港,22日下午乘坐春秋航空978922香港至上海浦东。22日20时乘坐航班ZH8724上海至晋江,在晋江市定点酒店隔离观察。23日上午乘坐福清市转运专车到定点酒店隔离医学观察。
在隔离期间,该病例出现相关临床症状。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诊断为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福州肺科医院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定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本地疫情
3月27日0-24时,福清市报告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报告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0例。
截至3月2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治愈出院16例。
现有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0例。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温馨提醒: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海外侨胞积极为祖国和家乡捐款捐物,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当前,全球多国疫情开始蔓延。我们隔离的是病毒,隔不断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和对同胞的爱。根据国内的防控经验证明,居家是最好的防护。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加强自我防护措施,慎重决定出行计划,尽量减少流动。若您因特殊情况确需回国返融的,应按照福清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一时间向当地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农场报备,主动进行健康状况和行程报告,服从配合国内防控措施,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
福清市新冠肺炎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086-591-85222671
福清市侨办咨询热线电话:0086-15060044777
福清市侨联咨询热线电话:0086-591-85222577
福清市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0086-591-85156335
@福清人,
以下两份通告请认真查看
为了你我的健康
一定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本市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福清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福清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农场报备。
二、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融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做好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对所有来自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关于公布境外来融人员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为进一步降低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发挥群防群控作用,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及境外来融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境外来融人员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3月16日以来,未第一时间申报、未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的境外来融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
2.3月16日以来,途经境外地区,通过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私自抵融,但未如实申报的人员。
二、举报内容
包括境外来融人员姓名、在融居住地址、入融前所在地或停留国家(地区)等信息。
三、举报方式
可拨打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或各镇街电话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四、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核实,给予第一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
五、举报处理
对所有境外入融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福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85167027
24个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玉屏85222827
龙山86076015
龙江85168089
音西85285841
宏路62823067、85380328
石竹85150501
阳下85291024
镜洋85311324
东张85391436
一都85301324
渔溪85681208
上迳85621324
江阴85611304
新厝85699808
海口85567311
南岭85576499
城头62838686
龙田85771014
江镜85983377
港头85731304
三山85931324
高山85881304、85881324
东瀚85811044
沙埔8582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