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4月28日讯(记者:林明)记者昨天获悉,日前,福州港江阴港区12-3#、12-4#泊位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专家组审查。
连日来,与会代表和专家在听取项目建设进度、《设计专篇》简要情况介绍后,对《设计专篇》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提出了7条具体审查意见,要求编制单位依据审查意见和与会代表的意见对《设计专篇》进行修改,提交专家组审核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据悉,福州港江阴港区12-3#、12-4#泊位均为3000吨级液体化工泊位,设计年货物吞吐量共为80万吨,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GT液化气船设计,码头泊位岸线长为285米。码头由两个工作平台、两座连接平台和两座系缆墩组成,工作平台、连接平台皆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系缆墩为高桩墩台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