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学习贯彻新思想 >> 正文

福清交警推出创新举措 朋友圈集赞20个骑手可免罚

2020-05-26 10:07:40   来源:  

福清交警推出创新举措 朋友圈集赞20个骑手可免罚

  因骑车逆行被查,电动车驾驶员在微信朋友圈集赞。

  福州晚报5月26日讯(记者 王光慧 文/摄)“我交通违法了,没戴安全头盔且逆行……今后保证不再违法,请朋友们帮忙点赞”。连日来,一些福清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上述内容。对此,福清市交警大队回应:“朋友圈集赞免罚”是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推出的新举措,目的是教育市民遵守交通法规。

  昨日下午,在福清市清荣大道一个十字路口,民警正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名未戴头盔的送餐员被拦下,民警除了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告诉他可以选择“朋友圈集赞免罚”。

  现场民警告诉记者,针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要集赞20个,驾驶员就可以离开”。如果驾驶员不愿在朋友圈曝光自己,也可以选择其他教育处罚手段,比如在规定时间内到福清交警大队学习交规一小时、当半小时交通文明志愿者等。

  福清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朋友圈集赞免罚”是要求轻微交通违法的驾驶员将自己的交通违法照片上传至微信朋友圈,在集满20个赞后予以放行,目的是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及其家人朋友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上述负责人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会给予批评教育的警告处罚,“朋友圈集赞免罚”是一种批评教育手段,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不少福清市民表示,这种执法方式很新颖,也很人性化,能够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

  据悉,福清交警大队推出该项举措以来,已有100多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接受了“朋友圈集赞免罚”。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
推荐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