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5月27日讯(记者:滕端钦)日前,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认定程序、申报时限等进行了明确,我市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9月30日前可在线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此次出台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覆盖面更广、返还标准更高。根据《通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按人均7740元和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返还。
《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我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分为两类:2019年第四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下降10%以上且2020年第一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下降20%以上的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按季申报依法享受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
申请2020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并连续参保缴费至今;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全年平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20%;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环保政策及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等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www.fjjyt.net)”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模块进行网络确认,在线签署《申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承诺书》。企业在线申请确认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并按企业申请数量分期分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核拨至企业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