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27日讯(记者:滕端钦 通讯员:志民 怡佳)近日,市法院作出首例涉及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的民事裁定,准许该公司的重整计划。该案的顺利审结,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良好的司法意义。
据了解,该房地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出售。2015年开始,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影响,致使所开发的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涉及300余名债权人的后续债权难以清偿,并有数十名购房户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今年8月16日,根据持股78%的大股东福清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申请,市法院依法裁定对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面对这个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市法院创新司法举措,探寻救治企业的良策,一方面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支持,协调住建、消防、国土、税务、规划等职能部门,召开多次专项联席会议,解决土地房产解封解押、工程恢复建设、房产预售、综合验收、办理产权证、税务征收等问题,为推进重整进程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针对该案专业性强、工作难度高的情况,通过摇号的形式,指定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重整进程中,市法院依法监督和指导管理人规范完成债权申报与审查、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等工作,并及时编制了债权表,最终形成企业重整计划。
鉴于该案债权人人数众多,在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期间,市法院区分不同债权人,采取非现场投票与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企业重整计划获得高票表决通过。到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有339名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超过6.5亿元人民币。最后,管理人审核认定债权约5.05亿元。按照重整计划,债权人本金受偿率超33.5%(部分小额债权人本金受偿率为100%),合计受偿资金超1亿元。本次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宣告破产。
“我们通过盘活企业资产,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执行重整计划,推进该房地产公司的一地产项目尽快动工建设,重新走上正常经营轨道,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