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月21日讯(记者:林翔 通讯员:林敬宏)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春节临近,为切实减轻2020年春节期间主要食品市场价格上涨对我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市发改局启动2020年春节食品券发放机制,向部分困难群众发放春节食品补贴。
据悉,食品券采取现金形式发放,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共发放补贴474.78万元,惠及城乡低保五保(含特困户)对象、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群众15826人。
据介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和《福清市节日食品券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2019年,市发改局共启动价格联动机制8期、节日食品券发放机制2期。经市政府同意,已发放价格补贴1192.384万元、节日食品补贴631.96万元,共计1824.344万元,惠及城乡低保五保(含特困户)对象、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165199人次。发放标准为价格补贴50-100元/人、春节食品补贴300元/人、中秋节食品补贴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