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8月3日讯(记者 林秋明)近日,水利部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名单,福建14个县(市、区)上榜,我市榜上有名。
据介绍,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评价标准包括工业、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等技术标准,也包括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落实情况。评价标准中还针对节水标杆示范、实行节水激励政策、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在赋分时予以激励。
据了解,我省上榜的县(市、区)是连江县、福清市、秀屿区、宁化县、建宁县、德化县、南安市、云霄县、长泰县、建阳区、浦城县、长汀县、漳平市、柘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