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9月9日讯 (记者 滕端钦) 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制定了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物业公司对标落实,提升精细化物业管理水平,着力创建环境宜居、秩序优良的文明小区。
在对标实施方案中,要求物业公司围绕保洁、绿化、客服等方面工作,持久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包括做好小区日常清洁,对门厅、地面、电梯轿厢四壁、按钮进行擦拭,确保楼道、扶梯、走廊、墙角、楼梯夹线等处不留卫生死角;对小区内的垃圾、小广告、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彻底清理;保持公共场所的锻炼器材完好,绿化带没有被破坏和侵占现象;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方案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确保存在问题有效整改到位,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此外,为了强化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巡查,并将不按规定及时整改的物业公司名单报送市住建局。经市住建局查属实,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企业信用分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累计书面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给予黄牌警告6个月;累计通报批评3次(含3次)以上的,给予红牌警告一年。黄、红牌警告期间,限制企业评优评先、物业合同备案及承接项目。
记者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获悉,截至8月底,该局共检查小区31个,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全市通报批评7份,黄牌警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