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祭祀祭扫新风,以静思怀想之情缅怀故人,用净清祭奠之举表意释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福州市殡葬管理办法》和《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将2021年清明节祭扫期间在馆区(含状元埔陵园、思亲堂,下同)禁燃烟花爆竹、祭品焚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福清市殡仪馆馆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违反上述禁止性的行为,如有发现,殡仪馆将予以劝阻,拒不听从者,殡仪馆并联合执法部门采取管控措施。
三、不鼓励焚烧祭品,倡导文明祭祀,希望广大群众选择“鲜花祭祀、丝带祭祀、灵牌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方式祭奠故人,届时殡仪馆还将开展“鲜花换鞭炮”活动。
四、希望全市共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争做文明祭扫的表率,带头实行文明低碳祭扫,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清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