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福州试点驾驶证新规

2024-07-19 14:59:41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7月19日讯(记者 陈凯婷)7月1日起,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3年未换证被注销,需重新申领C类驾驶证的,只需要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可,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据介绍,这是福州正式试点推行公安部推出的8项公安交管涉及驾驶证业务便民利企的改革新措施。此次实行的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试行快递上门代办服务、推出交管业务精准导办等措施,进一步便利了群众申领和办理驾驶证。

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市民,可到驾校报名或到车管所考试受理岗申请受理,申请时须提交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及一寸白底彩照3张。符合条件的市民在审核通过后,即可预约并参加相应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将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此后便可预约并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一合格满足间隔天数后(C1车型为30天,C2车型为20天),才可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一考试不合格的,10日后可再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5次约考不合格,或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超过3年的,将被退办。

对于7月1日前已申请重新申领驾驶证业务的市民,未完成科目二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已通过科目二考试、未完成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已完成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直接复核考试成绩,核发驾驶证。

另悉,驾驶证逾期未换证1年以内的,可以随时到交管窗口办理期满换证;驾驶证逾期超过1年但没超过3年的,只需要重新考科目一。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
推荐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