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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评审结果公示

2021-07-14 11:15:07   来源:  

  根据《福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融政办[2019]39号)精神,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第二届“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经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复核等评审程序,共有3名优秀文艺人才、38件文艺作品获得奖励。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委宣传部文改和电影科通过来访、来电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地址:福清市一拂街114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

  联系人:冯晨婷

  电话:0591-85876225

  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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