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集美工业职业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25〕104号
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设置集美工业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25〕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设置集美工业职业学院,学院地址设在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22号。现批复如下。
一、集美工业职业学院是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举办者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厦门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机构编制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集美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三、集美工业职业学院建设、运行等办学经费由厦门市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鼓励社会资助办学。
四、集美工业职业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办学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省教育厅、厦门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集美工业职业学院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集美工业职业学院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做好学校总体规划工作,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