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3月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半年缴纳方式,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20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2025年1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可申报缴纳2025年上半年医保费。2025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433元,月缴费金额为443.3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自主申报,选择“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确认、缴费等业务。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由居民医保/单位职工医保转入的人员需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