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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发放6000 万元限时购房补贴

2025-01-10 10:23:42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月10日讯  记者1月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高品质住房需求,实现房地产业“开门红、开门稳”目标,我市将发放6000万元限时购房补贴。

据悉,补贴对象为我市购买一手商品房(仅指住宅、办公、商业)的自然人。补贴标准为: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财政补贴(其中45元/平方米以文旅消费券形式发放),单套商品房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应在2025年1月11日0时至2月28日24时,按照缴纳契税时间先后顺序领取补贴。

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3月7日。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并配合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购房补贴公示均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将购房补贴发放名单报送至市财政局请款结算,后将购房财政补贴款现金部分发放到购房人个人账户。

其中,文旅消费券将由市文投集团根据补贴发放名单,为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创建“趣玉融”平台个人账户并充值(不可提现)。文旅消费券指定消费平台,包括文旅线路、特色美食、景区景点、温泉民宿、文创商品等消费场景。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补贴及文旅消费券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补贴活动结束。属于保交楼项目包销房源、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限制交易条款的房源和司法拍卖的房源不享受以上补贴。商品房面积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中约定的单套商品房面积为准,后期产权登记面积若有变化,补贴金额不予调整。此外,已领取购房补贴及文旅消费券补贴的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将补贴款全额退还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方可办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手续。同一套商品房房源存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记录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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